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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关于集中处理函证业务的公告
分类:集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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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7 17:07
尊敬的客户:
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我行根据监管部门统一要求对银行函证及回函业务采用集中处理方式,现将我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银行询证函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发出的,用以验证其存款、借款、投资人(股东)出资情况以及担保等相关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完整的询证性书面文件。
二、受理方式
我行可受理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两种方式,不受理由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三、银行函证业务受理部门
我行指定总行清算中心为本行集中受理银行询证函业务的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凤瑞路208号
联系人: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清算中心
联系电话: 0377-67231099
四、回函服务收费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的工作部署,我行银行函证业务暂实行免费服务。
五、受理询证函格式要求
我行原则上仅受理按照《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要求填写的标准格式银行询证函(即格式一和格式二)和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因其他业务需要对询证函中部分信息进行适当调整的,需咨询经办部门办理。
六、受理流程及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将询证函邮寄至我行总行清算中心或直接将询证函提交总行清算中心进行现场办理。
(二)银行询证函需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公章,询证函为多页的,还需要加盖骑缝章。为防范客户信息泄露风险,对于被审计单位已销户等无法加盖有效银行预留印鉴、公章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随来函提供被审计单位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具体情况说明。注册会计师跟函办理的除上述材料还需出具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注册会计师应按照《通知》和《操作指引》要求填写银行询证函,如对于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或具体栏位,应当将该项目或具体栏位的表格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经办人员将对银行询证函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
(四)我行受理的纸质银行询证函原则上均在银行询证函原件上确认、填写相关信息,加盖经办机构业务专用章,并按照询证函载明的回函方式进行回函。跟函注册会计师直接取走回函的,需配合我行办理好交接手续。
七、受理时间及办理时限
我行在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回函直接回复会计师事务所或交付跟函注册会计师。
八、业务服务及投诉电话
业务咨询或对回函真实性、完整性有疑虑的可与我行具体经办部门沟通联系,联系电话0377-67231099;如遇回函不及时或其他服务问题,请致电投诉服务热线400-669-1179。
特此公告。
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8 日